南京严查违规减刑假释 患高血压不得保外就医

2014年06月24日11:58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中新网南京6月24日电 (记者 申冉)“因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疾病保外就医、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罪犯,坚决依法监督收监执行。”今日,南京市检察院向社会公布该院从今年3月起重点针对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清查行动阶段性成果,职务犯罪前官员、金融罪犯、黑社会成员成为重点调查对象。

  自2013年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案24人被立案以来,陆续引出一系列违法减刑、假释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暴露出司法监管系统的渎职腐败问题。

  因此,南京市检察机关从今年3月底起至12月底,展开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据统计,截至目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数量分别占目前南京市服刑罪犯总人数的21.96%、4.75%和0.41%,占总比四分之一左右。

  南京钟山地区检察院检察长薛薇介绍:“专项检察重点对象是在南京市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

  “整个清查活动是按照逐人逐案审查的要求,先后调阅“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1555份,全面掌握了三类罪犯历次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薛薇说,“对其中立功奖励、财产刑执行、间隔期等进行细致审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案件的减刑、假释公示期不满7天、有的罪犯的立功奖励材料存在疑点、部分保外就医罪犯的病历和证明文件缺失、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而刑期未满,决定机关没有任何措施等。”

  尤其是涉及到保外就医这个较为普遍的监外执行借口,该院专门调取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基础信息与检察机关掌握的信息进行逐一比对,确定了在册的正在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人数。

  “采取逐人见面,逐人登记建档,并从司法行政机关、罪犯本人等处调取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病情鉴定表、首次病历诊断、就诊病历等材料。并根据详细的体检工作方案,对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进行重新体检。”薛薇介绍。

  她强调:“根据审查结果,对其中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三类罪犯”以及因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疾病保外就医、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罪犯,坚决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完)

(原标题:南京严查监狱违规减刑假释 患高血压等不得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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